曼恩斯特(301325)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是: (一)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 了解和熟悉; (二)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三)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 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 特别是社会公 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 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 者对上市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 尊重投资者、回报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