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曼恩斯特(301325) - 总经理工作细则
曼恩斯特曼恩斯特(SZ:301325)2025-08-28 22:08

管理层设置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负责人1名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若干名[6] - 兼任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不得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6] 任期与权限 - 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为3年,可连聘连任[6][7] - 总经理可批准与关联自然人30万元以下的关联交易[8] - 总经理可批准与关联法人300万元以下或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的关联交易[8] 会议相关 - 总经理办公会议由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组成,董事会秘书代表董事会出席[12] - 总经理决定总经理办公会议的召开或取消,会议由其主持并决策[12] 审批与报告 - 总经理享有经董事会审定的年度经营计划开支以内的审批权[13][14] - 公司正常行政支出,由总经理提出年度预算方案,经董事会审议后签批[14] - 总经理应定期书面或口头向董事会报告公司经营等情况[16][18] 职责与责任 - 总经理职责包括维护公司法人财产权、完成生产经营指标等[18] - 总经理需向工会报告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决定[18] - 总经理对挪用资金等行为承担责任[19] - 总经理违反规定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19] - 总经理执行职务违法违规造成损失应赔偿[19] 工作细则 - 工作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2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