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管理 - 大股东减持特定方式取得股份适用部分制度条款[6] - 董事、高管离职后半年内所持股份不得转让[11] - 董事和高管每年转让公司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所持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12] - 大股东与其一致行动人解除一致行动关系,相关方6个月内继续遵守减持规定[8] - 股东、董事和高管不得融券卖出公司股份及开展相关衍生品交易[8] -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董事和高管所持股份不得转让[11] - 公司因涉嫌违法犯罪未满6个月,董事和高管所持股份不得转让[11] - 董事和高管因涉嫌与公司有关违法犯罪未满6个月,所持股份不得转让[11] - 董事、高管因涉及证券期货违法未足额缴纳罚没款,所持股份不得转让[11] - 大股东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得超公司股份总数的1%[16] - 大股东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得超公司股份总数的2%[16] - 大股东协议转让股份,单个受让方受让比例不得低于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5%[16] - 受让方受让股份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16] - 控股股东等在公司A股年度报告等公告前特定日期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20] - 拥有权益股份达或超公司已发行股份30%但未达50%,一年后每十二个月内增持不超2%[24]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大股东等应在2个交易日内向上交所报告并公告[29] - 董事和高管持有公司股份变动,应自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29] - 最近3个已披露经审计年度报告会计年度未现金分红或累计现金分红低于同期年均归属于股东净利润30%,控股股东等不得通过特定方式减持[13] - 大股东、董事和高管减持股份需提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30] 人员管理 - 兼任总裁、副总裁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不得超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38] - 总裁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38] - 公司应和总裁、副总裁等高级管理人员签订聘任合同[41] - 总裁可在任期届满前辞职,解聘须经董事会决议批准[41] - 总裁、副总裁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控股股东等企业(参控股公司除外)担任除董事、监事外职务[41] - 公司独立董事不得少于三名,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和一名常居香港的人士[82]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相关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84] - 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相关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84] - 独立董事应具备五年以上履行职责所需的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87] - 独立董事每年需自查独立性并提交董事会,董事会每年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与年报同时披露[85]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超六年,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95] - 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可辞任,辞任报告需说明情况,公司应自提出辞任60日内完成补选[96]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会解除职务[100]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110] 会议管理 - 总裁办公会议按需召开,出现特定情况总裁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召开[63] - 总裁办公会议由总裁办公室在两日前以书面或电话通知各成员,重要事项需送达书面材料[65] - 总裁会议议事程序包括一般性事项解决、列入议程事项讨论及紧急事项处理[67] - 副总裁、财务负责人可召开专题会议,会议主办部门编写会议记录[62] - 召开专业会议须经总裁批准,以部门名义召开需子公司负责人参加的会议须总裁或副总裁批准[68]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以上成员提议等情况可开临时会议[107] - 审计委员会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07]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原则上不迟于召开前三日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117] - 公司应保存会议资料至少十年[117] - 公司应在选举独立董事股东会召开前披露相关内容并报送材料至上海证券交易所[90] - 公司应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前3个工作日通知全体独立董事,经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可豁免[130] - 公司每年至少应召开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30] 职责权限 - 总裁应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46] - 总裁可将职权内工作在高级管理人员间分工或委托执行[47] - 财务负责人协助总裁分管财务工作,负责多项财务相关职责[47] - 总裁提请聘任的副总裁人数不得超公司章程规定人数[47] - 总裁负责组织拟订公司年度投资方案,报董事会审批后实施[19] - 总裁组织制订季度、月度经营计划,并根据市场变化滚动调整优化[51] - 总裁组织拟定公司年度经营预算、投资预算和财务预算方案,报董事会审核批准[55] - 总裁组织有关部门提出年度工资总额使用计划方案,报董事会审批后实施[56] - 总裁负责组织实施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计划,重大事项及时报告董事会[56] - 总裁应向董事会报告董事会决议落实、重大合同签订执行、资金运用和盈亏情况[73]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82] - 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82]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选择标准和程序等[107] 其他规定 - 本细则由董事会以普通决议方式审议通过,自批准通过之日起实施[77][78]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披露[95] - 独立董事履职包括参与决策、监督利益冲突、提供建议等[98]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公司应及时披露[99] - 独立董事对董事会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应说明理由,公司披露决议时应同时披露异议意见[100]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112]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114] - 特定事项需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讨论审议,并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133] - 主要股东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或持有股份不足5%但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股东[124] - 中小股东指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未达到5%,且不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125]
海天味业(03288) - 海外监管公告 - 海天味业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