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恩斯特(301325)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董事会秘书设置 - 公司设1名董事会秘书,为高级管理人员[3] -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1] 职责协助与解聘 - 公司应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12] - 董事会秘书出现特定情形,公司应在1个月内解聘[12] 聘任时间要求 - 公司应在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3个月内聘任新的[14] - 董事会秘书空缺超3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并6个月内完成聘任[14] 股东会通知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通知股东[18] 细则相关 - 工作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1] - 细则解释权属于董事会[23] - 细则“以上”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