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补选与解职 - 独立董事不符合规定或任期届满前辞职致比例不符,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11][17]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应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会解除其职务[14]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公司应及时披露[14] - 特定事项需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5] 独立董事会议相关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相关事项需经其审议[17]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18]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19] - 独立董事应向公司年度股东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出通知时披露[20] 公司对独立董事支持 - 公司为独立董事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保障其知情权[22][24] - 公司邀请独立董事参与重大复杂经营事项审议,听取意见并反馈采纳情况[25] - 公司向独立董事发董事会会议通知不迟于规定期限提供资料,专门委员会会议召开前三日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会议资料保存至少十年[23] 独立董事意见处理 -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会议材料有问题可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3] 独立董事履职保障 - 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时公司相关人员应配合,遇阻碍可向董事会说明,仍不能解决可向证监会和交易所报告[23][24] - 独立董事履职涉应披露信息,公司应及时披露,否则独立董事可直接申请或向证监会和交易所报告[24] 独立董事费用与津贴 - 独立董事聘请中介及行使职权费用由公司承担[24] - 公司给予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在年报披露,独立董事不得取其他利益[24] 独立董事培训 - 公司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培训[24] 制度相关 - 本制度“以上”“以内”“以下”含本数,“超过”等不含本数[26]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批准通过之日起生效[27]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7]
曼恩斯特(301325)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