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诚药业(002675)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 和潜在投资(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与认 同,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提高公司的诚信度,进一步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烟台东诚药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 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 部规章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