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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诚药业(002675) - 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
东诚药业东诚药业(SZ:002675)2025-08-28 22:48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 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 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及《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发行股票、可转换债券或其他证券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 办理验资手续,由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 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要求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第四条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发行申请文件 的承诺相一致,不得随意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募集资金的详细使用计划,组织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具体实施,做到募集资金使用的公开、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