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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诚药业(002675) - 对外担保制度
东诚药业东诚药业(SZ:002675)2025-08-28 22:48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 行为,有效控制担保风险,保证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三)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总资产 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四)被担保对象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数据显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五)最近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累计计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1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比 照本制度规定执行;公司控股子公司应在其董事会或股东会作出决议后及时通知 公司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第二章 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 第五条 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 (二)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的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