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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诚药业(002675) - 股东会议事规则
东诚药业东诚药业(SZ:002675)2025-08-28 22:48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合法权益, 明确股东会的职责权限,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 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 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应当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由非职工代表出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1 (四)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五)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