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方定义 - 关联法人含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等[4] - 关联自然人含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等[4] 关联交易审议披露规则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8] - 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8] - 与关联人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披露[9] 关联交易表决规则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决议,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审议[9]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10] 关联交易特殊情况 - 部分关联交易可申请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如面向不特定对象的公开招标等[11] - 部分关联交易可免于履行相关义务,如一方以现金认购另一方公开发行的股票等[11] 关联交易额度及期限 - 相关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投资额度[13] 关联交易累计计算 - 与关联人在连续12个月内与同一或不同关联人进行与同一交易标的的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规定[15] 关联交易协议期限 - 与关联人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并披露[18] - 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签署超三年的金融服务协议,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22] 关联交易价格及担保 - 向关联人购买资产,成交价格相比交易标的账面值溢价超100%且交易对方未提供相关承诺,应说明原因等[26]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同意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2] 关联交易金额确定 - 与关联人发生涉及金融机构的存款、贷款等业务,以存款或贷款利息为准适用规定[14] - 与关联人共同投资,以公司投资额作为交易金额[15] - 与关联人发生涉及未来或有对价的交易,以预计最高金额为成交金额[15]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 对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以同一控制下关联人与公司实际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合计金额与预计总金额比较[19]
宁通信B(200468)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