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因美(002570)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息内 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和有效管理,及时、准确、完整 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重大信息"是指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 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投资者投资取向的情形或事件。 本制度是指对"重大信息"负有报告义务的单位、部门、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 将相关信息向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进行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各部门、控股子公司 及参股公司。 5、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 6、公司各部门其他对公司重大事件可能知情的人士。 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负有在本制度规定的第一时间通过董事会秘书向董事 会报告本制度规定的重大信息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