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因美(002570)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报备制度(2025年8月)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报备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信息管理制 度,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避免内幕交易,维护信息披露公开、公平、公 正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贝因 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由董事 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会办公室具体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日常管理工作,董事 会秘书为公司内幕信息日常管理工作负责人。 第三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 传送涉及公司内幕信息及拟披露信息的内容。对外报道、传送的文件、软(磁) 盘、录音(像)带、光盘等涉及内幕信息及拟披露信息的内容或资料,须按公司 相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后,方可对外报道、传送。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公司唯一的信息披露机构,负责公司内幕信息 的登记、管理、披露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