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因美(002570)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8月修订)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 部审计工作质量,加大审计监督力度,确保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执行,维护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公司内部的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活动,通过 审查和评价经营活动及内部控制的适当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来促进公司完善治理并实现目 标。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及对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 司。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四条 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为审计监察部,对公司及所属单位的财务收支、经济活动 的真实性、合法性及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审计监察部由董事 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领导,独立行使审计监督职权,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五条 审计监察部应当保持独立性,不得置于财务部门的领导之下,或者与财 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