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因美(002570)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的合 理性与投资决策的科学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 司董事会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称"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向董事会提供公司 中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等重大事项的建议,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应当对公司重大战略调整、投资策略进行合乎程序、充 分而专业化的研究;应当对公司重大投资方案进行预审,对重大投资决策进行跟 踪。 第四条 本工作细则适用于战略委员会及本工作细则中涉及的有关人员和 部门。 第二章 委员会组成 第九条 经董事长提议并经董事会讨论通过,可对委员会成员在任期内进行 调整。 1 第十条 当委员会人数低于本规则规定人数时,董事会应当根据本规则规定 补足成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或以上董事(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