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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因美(002570)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贝因美贝因美(SZ:002570)2025-08-28 22:48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不含独立董事和其他外部董事,下同)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工作制度和 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贝因美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 责并报告工作。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负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公 司绩效评价体系的完善、公司整体薪酬制度的健全与监督执行,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适用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本细则中涉及的有关人员 和部门。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不包含独立董事和其他 外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 事会秘书。 第二章 委员会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以上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选举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