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1999年4月27日以发起方式设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12560866K[6] - 2011年4月12日在深交所上市,2021年11月3日再次在深交所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1080043333元,已发行股份数量为1080043333股[7][16] -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儿童食品等技术开发、食品经营、仓储服务等[12]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等[25]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25]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后,不同情形有不同处理时间和比例限制[21]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请求认定无效或撤销的权利[30][31]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相关诉讼权利[32][33] - 公司董事会不收回短线交易所得收益,股东有权要求执行或直接诉讼[25][26] 公司资本变动 - 公司增加资本可采用向不特定或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等方式[20][22]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按规定程序办理[20] 股东会与董事会决策 - 股东会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等事项[39]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需股东会审批[39] - 董事会批准交易有资产总额、资产净额等相关比例和金额要求[80][81]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3人[108] - 董事会设置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审计四个专门委员会[97]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4名,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101][102][106] 利润分配与报告披露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106] - 每年度进行现金分红,有不同阶段现金分红比例要求[108][109]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等[106] 公司合并与解散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22]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在公司经营管理严重困难时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28]
贝因美(002570) -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2025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