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邦科技(301326) - 投资决策管理细则
捷邦科技捷邦科技(SZ:301326)2025-08-28 22:48

投资决策委员会 - 委员人数不超过9人,任期1年[3]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全体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3] - 表决未通过项目,3个月内不得再提交决策,除非条件重大变化[3] - 成员需在项目立项备案后2日内提出意见并反馈问题[9] 项目后评价 - 生产经营性投资项目达产后完整运行1个会计年度后的3个月内进行后评价[13] - 股权投资项目完成投资后3个月内进行投资完成情况后评价[13] - 股权投资项目在被投资单位完整运行1个会计年度后的3个月内进行年度运行情况后评价,至少开展3次[13] 审批与备案 - 需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批的对外投资事项,要经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核批准[2] - 项目提出单位应在投资决策后项目验收前每月末将项目实施进度报财务部备案[10] 项目要求 - 项目应包含市场开发、提升核心竞争力、完善产业链条等必要性分析[21] - 项目可行性分析包括技术工艺和市场可行性分析[21] - 项目实施方案涉及实施地点、产能、定员、主要设备和投资效益估算[22] - 项目概要应描述投资主体、标的公司情况、投资金额及预期经济效益[25] - 标的公司需提供概况、管理团队、参控股公司、历史沿革、荣誉证照等信息[26] - 需分析交易对方基本情况及实际控制人[26] - 要介绍标的公司主要产品/服务及商业模式[26] - 需提供标的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报表、审计评估情况及未来三年盈利预测[26] - 项目投资方案包括协议条款、定价依据、投资方式和股权架构等[26] - 需进行项目和行业特殊性风险分析及应对[26] 细则生效 - 本细则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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