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邦科技(301326)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制度制定 - 制定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 - 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16] 差错认定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涉及资产等差错金额占比超5%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等[5] - 会计报表附注中财务信息披露重大错误或遗漏认定标准为遗漏重要附注内容等[8] -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重大错误或遗漏认定标准为遗漏年度报告重要内容等[9] - 业绩预告重大差异指最新预计数据高于原预告区间上限20%或低于下限20%[11] - 业绩快报重大差异指预计实际数据与披露数据差异达20%以上[11] 处理流程 - 会计差错更正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或鉴证,特定情况需全面审计[6] - 前期定期报告财务信息更正披露应遵照相关规定执行[7]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时审计部收集资料、认定责任并提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7] 责任承担 - 董事长、总经理等对年报信息披露和财务报告承担主要责任[12] 责任追究 - 实施责任追究遵循客观公正等原则[4] - 出现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被监管采取措施,审计部应查实原因并追责[17] - 情节恶劣等情形应从重或加重惩处,有效阻止不良后果等情形应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罚[13] - 责任追究形式包括通报批评等,结果纳入公司年度绩效考核指标[13] - 季度报告、半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参照本制度执行[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