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邦科技(301326)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关联交易审议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11]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回避,普通决议过半数非关联股东表决权通过,特别决议三分之二以上[11][13] - 股东会审议30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关联交易等事项[13] - 董事会审议与关联自然人30万元以上、关联法人3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关联交易等[13] - 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未达股东会、董事会标准的关联交易[14] 财务资助 - 公司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资金等财务资助[14] - 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经非关联董事相关审议并提交股东会[15] 日常关联交易 - 可预计年度金额,超出需重新履行程序和披露[15] - 协议期限超三年需每三年重新审议和披露[15] 豁免与免予义务 - 参与公开招标等5种交易可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16] - 现金认购股票等4种交易可免予按关联交易方式履行义务[17] 其他规定 - 全资、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参股公司关联交易或影响股价时应披露[17] - 董事等应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系说明[17] - 制度“以上”“以下”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19]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修订与解释,抵触按相关规定执行[19]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