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邦科技(301326) - 公司章程
捷邦科技捷邦科技(SZ:301326)2025-08-28 22:48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2年9月2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发行1810万股[8] - 公司注册资本为7245.9528万元人民币[8]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5000万股,面额股每股金额为1元[16]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7245.9528万股,全部为记名式普通股,面额股每股金额为1元[17] 股东相关 - 公司设立时,深圳捷邦控股有限公司认购4000万股,持股比例80.00%[16] - 公司设立时,深圳捷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购476.1905万股,持股比例9.52%[16] - 公司设立时,广州君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认购285.7143万股,持股比例5.71%[16] - 公司设立时,共青城捷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购174.6032万股,持股比例3.49%[16] - 公司设立时,辛云峰认购31.746万股,持股比例0.63%[16] - 公司设立时,潘昕认购31.746万股,持股比例0.63%[16] 股份转让与限制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25]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5]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的股票或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25] 股东会相关 - 股东会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41]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事项[41] - 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42]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42] -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42]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须经股东会审议[42] -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须经股东会审议[44]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须经股东会审议[44]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须经股东会审议[44]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8]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82] -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85]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86]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披露[86]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86]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披露[86]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13] - 公司无重大投资等事项时,每年现金分红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不少于年均可供分配利润的30%[115] - 公司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比例最低80%;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最低40%;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最低20%[116] 其他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机构向董事会负责[121]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审计费用由股东会决定[123]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29]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均需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指定平台公告[129][130]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33] - 章程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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