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汉技术(300011)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8月)
鼎汉技术鼎汉技术(SZ:300011)2025-08-28 22:48

关联方界定 - 公司控股子公司指公司持有其50%以上股份等可实际控制的公司[3]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自然人等为关联人[5][6] 关联交易审议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成交超3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披露[14]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成交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董事会审议披露[14]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评估或审计[14]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均需董事会审议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5] - 公司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7] 关联交易其他规定 - 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进行与同一交易标的相关的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规定[17] - 公司可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金额,超出预计金额需重新履行程序和披露义务[18]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程序和披露义务[18] 表决回避规定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会议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需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20][23]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扣除关联股东表决权股份数后由非关联股东表决[21][23] 争议处理 - 关联董事应主动回避,有争议由董事会向深交所或公司律师确认,可列席会议[22] - 关联股东应主动回避,有争议由会议主持人审查、律师判断[23] 其他要求 - 公司审议关联交易应了解标的和对方情况,确定价格,必要时聘请中介审计评估[26] - 有关关联交易决策记录等文件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27] - 公司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订及解释[30] - 公司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30] 报告时间 - 报告时间为二〇二五年八月[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