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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 京 港(002040) -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南京港南京港(SZ:002040)2025-08-28 22:48

委员会构成 -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两名独立董事占多数[4][5]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5] 任期职责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6] - 主要职责包括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等十二项[7] 审议流程 -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等五项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8] 会议规则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主任委员认为必要时可开临时会议[17]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0] - 临时会议可通讯表决,审计内控部负责人可列席[18] 其他规定 - 发现异常可调查,必要时可聘请中介机构[18] - 会议召开程序等须遵循相关规定,应有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18] - 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董事会,出席委员有保密义务[18]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