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富电路(300814)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董事离职 - 董事辞任报告收到日生效,两交易日内披露情况[4] - 任期届满未连任,换届股东会决议通过日自动离职[4] - 股东会可解任非职工代表董事,职工代表大会解任职工代表董事[4] - 离职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移交文件并签署交接文件[9] 义务与限制 - 董事忠实义务辞职生效或任期届满后2年内有效[12]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同类股份总数25%[12] -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本公司股份[12] 追责与复核 - 离职董事及高管对追责决定有异议,15日内向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14] 任职限制 - 犯罪判刑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被剥夺政治权利未逾5年,不能任职[6] - 破产清算公司任职负有个人责任,未逾3年不能任职[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