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富电路(300814) - 《公司章程(2025年8月修订)》
中富电路中富电路(SZ:300814)2025-08-28 22:48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1年8月12日在深交所上市,首次发行4,396.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7] - 公司注册资本为19,143.0132万元,已发行股份总数为19,143.0132万股[10][17] 股东情况 - 中富电子有限公司持股5,450.00万股,持股比例43.60%[17] - 深圳市睿山科技有限公司持股2,953.92万股,持股比例23.63%[17] - 香港慧金投资有限公司持股2,196.70万股,持股比例17.57%[17] - 深圳市泓锋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849.38万股,持股比例14.79%[17] - 深圳市中富兴业电子有限公司持股50.00万股,持股比例0.40%[17] 股份相关规定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8]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的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25]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8] 董高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8]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董事、高管、持股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董事会应收回[29]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起诉违规董高[36] 重大事项审议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47]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情况为重大担保[49]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53] 董事选举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以上的股东、董事会可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84] - 公司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86]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其中2名为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1名[108]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12] 审计及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成员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131][136] 高管设置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可设副总经理若干名,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为高级管理人员[137][138][139] 信息披露 - 公司需于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前6个月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1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150]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51] - 每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3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61] 会计师事务所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解聘或不再续聘需提前15天通知[173][174] 公司合并分立等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81]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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