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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隆股份(30040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科隆股份科隆股份(SZ:300405)2025-08-28 22:48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票数量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让[10] - 按上年最后交易日登记股份基数算本年度可转让法定额度[11]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基数[11] - 董事、高管离任6个月内不得转让持有及新增股份[11] - 董事、高管任期届满前离职,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16] - 董事、高管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16] 买卖时间限制 - 公司年度、半年度报告公告前30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13] - 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13] - 公司董事、高管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股份[13] - 公司重大违法可能触及退市标准时,相关期间董事、高管不得减持股份[15] 违规处理 - 违反《证券法》第四十四条,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13] - 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违规买卖公司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董事会应收回[19] 报告披露义务 - 董事、高管因买卖公司股票致股份变动,应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公告[17] - 董事、高管持有公司股票及其变动比例达标准,应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19] 其他规定 - 董事、高管从事融资融券交易,应遵守规定并向深交所申报[19] - 董事、高管和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违规,公司可追究责任[22]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实施[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