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贵电器(300351) - 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8月)
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水平, 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董 事会秘书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参加相关会议,查阅有关文件,了解公 司的财务和经营等情况。董事会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支持董事会秘书的工 作,对于董事会秘书提出的问询,应当及时、如实予以回复,并提供相关资料。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应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选任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 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