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贵电器(300351) - 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
募集资金支取与使用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五千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银行应通知保荐机构或顾问[6] - 超过募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50%,公司需重新论证项目[13] - 节余募资低于500万元且低于净额5%,可豁免特定程序[15] - 节余募资达或超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需经股东会审议[15] - 以募资置换自筹资金原则上6个月内实施[18] 资金期限规定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17] - 闲置募资临时补流单次不超12个月[17] 检查与核查 - 董办和内审部门每季度检查募资存放与使用情况[25] - 董事会每半年全面核查募资项目进展[25] - 保荐机构或顾问至少半年现场核查一次募资情况[28] 投资计划调整与审核 - 募资项目年度使用与预计差异超30%,需调整投资计划[26] - 公司当年使用募资需聘请会计师专项审核[27] 报告与披露 - 保荐机构或顾问每年对募资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28] - 公司在年报中披露专项核查结论[28] 违规处理 - 相关责任人违规,公司视情节处分、处罚并可要求赔偿[30] - 情节严重上报监管部门查处[31] 制度说明 - 制度“以上”“以内”含本数,“超过”“低于”不含[33] - 制度未尽或冲突按相关规定执行[33] - 制度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实施[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