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12] - 半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12] - 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前三个月、前九个月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披露[12] - 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2] 业绩预告与修正 - 预计年度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等情形,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预告[14] - 利润总额、净利润等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应进行业绩预告[15] - 披露业绩预告后预计实际业绩与预告差异较大,应及时披露修正公告[15] - 披露业绩快报后,预计本期业绩与快报数据指标差异幅度达20%以上,应及时披露修正公告[16] 临时报告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应实时披露临时报告[19][42] - 董事会就重大事件形成决议等时点,应及时履行重大事件信息披露义务[21] - 披露重大事件后出现进展或变化,应及时披露相关情况[22] - 涉及公司收购等致股本总额等重大变化,应披露权益变动情况[23] 交易披露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及时披露[28]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一千万元需及时披露[28]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一百万元需及时披露[28]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一千万元需及时披露[28]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一百万元需及时披露[28] 其他事项披露 - 提供财务资助和委托理财等事项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达一百万元应及时披露[29] - 与关联自然人发生交易金额三十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应及时披露[30] - 与关联法人发生交易金额三百万元以上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应及时披露[30] - 与关联人发生交易金额三千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应及时披露并审计或评估[30] - 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38]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超总资产30%需报告披露[41] - 一次性签署日常合同金额占最近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且超5亿元需披露[43] 方案与公告披露 - 应于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方案的股权登记日前3 - 5个交易日内披露方案实施公告[40] - 股票交易被认定异常波动,应于次一交易日披露异常波动公告[40] - 公共传媒传闻影响股价,应第一时间提供证据并发布澄清公告[40] -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应自董事会审议后及时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39] 差错与进展披露 - 因前期财报差错被责令或决定改正,应及时披露并办理更正事宜[45] - 独立或合作研发取得重要进展影响盈利或发展,应及时披露影响及风险[45] 信息管理与制度 - 信息披露文件等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50] - 信息发布需经董事会办公室制作、董事会秘书审核提交董事长审定签发、报送深交所审核登记等程序[54]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活动负责人,未经同意任何人不得进行投资者关系活动[55] - 各部门、分公司和各控股子公司负责人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报告第一责任人[57] - 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审计部门定期向董事会报告监督情况[53] - 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与外部审计沟通等工作[53] - 信息公告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对外发布,未经授权他人不得发布重大信息[46] - 股东对股权变动及质押等事项有保证信息传递义务[47] - 董事会全体成员对信息披露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47] - 财务信息披露前应执行内部控制和保密制度[53]
永贵电器(300351) - 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