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悍高集团(001221) - 董事会议事规则
悍高集团悍高集团(SZ:001221)2025-08-29 00:13

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 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本公司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 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及《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 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的常设机构,是股东会的执行机构,执行股东 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向股东会负责及报告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行使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兼任董 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 第四条 董事会由 6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 1/3。设董事长 1 人,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存在《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董事情形的人员, 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 第六条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