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悍高集团(001221)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悍高集团悍高集团(SZ:001221)2025-08-29 00:13

独立董事履职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且不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应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会解除其职务[16]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0]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21] 会议相关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19]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会计专业人士召集和主持[18] 审议事项 - 关联交易等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7] -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等事项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8] 职权行使 - 独立董事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职权应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4] 沟通与披露 - 公司应健全独立董事与中小股东沟通机制[31]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2] 知情权保障 - 公司应保证独立董事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并提供资料[24] - 董事会审议重大复杂事项前可组织独立董事参与研究论证[24] 会议安排 - 公司及时向独立董事发董事会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保存会议资料至少十年[24] - 两名独立董事认为会议材料问题可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4] 工作支持 - 公司为独立董事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25] - 董事会秘书确保独立董事信息畅通和资源获取[25] 配合与费用 - 公司相关人员配合独立董事行使职权,否则可报告[26] - 公司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26] 津贴与保险 - 公司给予独立董事相适应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并披露[26] - 公司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