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悍高集团(001221)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悍高集团悍高集团(SZ:001221)2025-08-29 00:13

选聘规定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审计委员会审核,报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2] - 审计委员会、过半数独立董事或1/3以上董事可提聘请议案[5] 分值权重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8] - 审计费用报价得分=(1 -∣选聘基准价 - 审计费用报价∣/选聘基准价)×审计费用报价要素所占权重分值[9] 选聘程序 - 选聘程序包括审计委员会提要求、事务所报送资料、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审议、签订业务约定书[9] 资料保存 - 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与董事会决议等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10] 聘期限制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1]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承担同一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1] - 承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或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审计业务期限不得超过2年[12] 改聘情况 - 公司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重大缺陷等四种情况时应改聘[14] - 年报审计期间发生改聘情形,审计委员会需尽职调查后向董事会提议并提交下次股东会审议[14] - 除规定情况外,公司不得在年度报告审计期间改聘执行会计报表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14] 解聘通知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在董事会决议后及时通知[15] 主动终止处理 - 会计师事务所主动终止审计业务,审计委员会应了解原因并向董事会书面报告[15] 选聘时间 - 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5] 监督检查 - 审计委员会应对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检查,结果涵盖在年度审计评价意见中[18] 违规处理 - 审计委员会发现选聘违规且后果严重,应报告董事会并按规定处理[18] - 承担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存在严重违规行为,经股东会决议公司不再选聘[18] - 注册会计师违规出具不实报告,由审计委员会通报有关部门依法处罚[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