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悍高集团(001221)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悍高集团悍高集团(SZ:001221)2025-08-29 00:13

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不得提前向任何单位 和个人泄露。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 管理,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维护公司、投资者及其他利 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信披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公司、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 50%以上的公司及纳 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公司,部分条款适用于控股或参股本公司的股东。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