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普集团(601689) - 拓普集团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修订)
重大事项报告义务人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为重大事项报告义务人[5] 重大事项范围 - 重大事项包括对外投资、关联交易、重大诉讼等[8][9][10][11][12] 报告标准 - 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诉讼仲裁需报告[9]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等多项指标占比1%以上需报告[14] - 与关联自然人30万元以上、关联法人3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关联交易需报告[15] 报告流程 - 各部门制定规定指定专人报告,通过董事会办公室向董事会、董事长报告[6][8] - 报告义务人知悉当日向董事会秘书通告并报书面原件[17] 保密与责任 - 报告义务人及知悉人员未公开前负有保密义务[6] - 未及时上报致公司受损追究责任人责任[20] 管理与目的 -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负责重大事项管理及对外披露[6] -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目的是保护投资者利益[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