悍高集团(001221)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延期及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投项目延期及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 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悍高集团"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主 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悍高集团募投项 目延期及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募投项目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990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5〕 814 号)同意,公司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001 万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5.4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1,735.43 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 10,673.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