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生堂(02273) - 提名委员会职权范围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不少于3名,至少含一名不同性别的董事,多数为独立非执行董事[5] - 主席由董事会委任,为主席或独立非执行董事[5] 会议相关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必要时按主席要求召开其他会议[5] - 议程及相关文件应在会议日期至少3日前送交全体成员[7] - 处理事务法定人数为2名独立非执行董事[7] - 决议案须由出席会议成员多数票通过[7] 职责与评价 - 每年评价自身有效性及职权范围充足性并提修改建议[7] - 至少每年检讨董事会结构、规模及组成并提建议[13] - 获授权调查职权内活动,可向雇员索取资料[12] 信息披露 - 须在联交所网站及公司网站公开职权范围,解释角色及董事会转授权力[16] - 每年须在企业管治报告内披露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或政策摘要[16] 董事会要求 - 应具备公司业务所需技巧、经验及多元化观点,确保组成人员变动无不当干扰[16] - 执行董事与非执行董事组合应保持均衡,非执行董事意见要有影响力[16] 董事管理 - 新董事委任程序应正式、审慎且具透明度,公司应设定董事继任计划[16] - 所有董事应每隔若干时距重新选举,公司须解释董事辞任或罢免原因[16] 其他 - 主席应尽可能出席公司股东周年大会,缺席时由他人代替[10] - “高级管理层”指公司年报内提及人士,须按上市规则附录D2第12段披露[16] - 提名委员会或董事会应订有涉及董事会成员多元化的政策[16] - 履行责任时应考虑符合董事会指定、公司章程所载或法例实施的要求、指示及规例[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