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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鑫股份(600621) - 华鑫股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制定)
华鑫股份华鑫股份(SH:600621)2025-08-29 15:49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维护公司及股东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的辞职或辞任、任期届满、解任等离职情形。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董 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 (二)审计委员会成员辞职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 数,或者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 司章程》的要求;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离职相关信息; (三)平稳过渡原则:确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不影响公司 正常经营和治理结构的稳定性; (四)保护股东权益原则: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四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