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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鑫股份(600621) - 华鑫股份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doc 修改文件名
华鑫股份华鑫股份(SH:600621)2025-08-29 15:49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 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 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 下简称"战略委员会"),并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 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可行性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至七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 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过半数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 一以上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 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 1 选可以连任。期内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 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五)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六)董事会授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