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鑫股份(600621) - 华鑫股份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提名委员会任期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4] 提名委员会职责 - 拟定董事等选任标准和程序并提建议[6] 提名委员会会议 - 提前三日书面通知,紧急可电话等[12]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过半数通过[12]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13] 细则情况 - 2025年8月28日审议通过生效[16] - 2024年4月26日细则废止[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