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山新材(603051) -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董事会秘书聘任与解聘 - 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5][9] - 拟聘任前五个交易日报材料,交易所无异议可聘任[8] - 特定情形下一个月内解聘,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新秘书[9][11] 职责与制度 - 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职责[14] - 重大决定前应征询其意见[19] - 制度解释、修订权属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23][24]
董事会秘书聘任与解聘 - 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5][9] - 拟聘任前五个交易日报材料,交易所无异议可聘任[8] - 特定情形下一个月内解聘,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新秘书[9][11] 职责与制度 - 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职责[14] - 重大决定前应征询其意见[19] - 制度解释、修订权属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2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