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枫酒业(600616) - 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独立董事管理 - 连续两次未亲自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30日内提议股东会解除其职务[19]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7]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保存至少10年[28]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30] 委员会运作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必要时可开临时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5] - 财务会计报告披露等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4] - 提名委员会就提名任免董事等提建议,未采纳需记录理由并披露[25]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董事薪酬等提建议,未采纳需记录理由并披露[26] 职权行使 - 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前三项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8] - 关联交易等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1] - 重大复杂事项审议前听取独立董事意见并反馈采纳情况[33]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会议材料问题可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33] - 行使职权受阻可向董事会说明,仍不能消除可向监管报告[34] - 履职涉及应披露信息,公司不披露时可直接申请或向监管报告[34] 费用与津贴 - 公司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35] - 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35] - 给予相适应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在年报披露[35]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或不足5%但有重大影响的股东[38] - 中小股东指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未达5%且非董事和高管的股东[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