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达莱(688057)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募集资金协议与存储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账后1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7] -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7] 募投项目论证 - 募投项目搁置超1年需重新论证[10] - 超完成期限实际投入未达计划50%需重新论证[10] 资金置换 -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6个月内可置换[13] - 募投项目支付薪酬等用自筹资金支付后,6个月内可置换[13] 资金使用限制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得超12个月[13] -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不得用于持有财务性投资[11] 资金审批与补充 - 募集资金项目投资支出需履行审批手续[12] - 单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最长不超12个月[15] 节余资金处理 - 节余募集资金低于1000万元可免于特定程序,年报披露[18] 核查与报告 - 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并披露专项报告[26] - 年度审计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并随年报披露[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