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达莱(688057)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金达莱金达莱(SH:688057)2025-08-29 16:28

交易审议 - 股东会审议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超3000万元的交易[2] - 股东会审议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的交易[2] - 股东会审议成交金额占公司市值50%以上的交易[2] - 股东会审议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市值50%以上的交易[2] - 股东会审议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超5000万元的交易[3] - 股东会审议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的交易[3] 担保审议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4]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4]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应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7] 股东会召集流程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1] - 董事会不同意或未反馈,上述股东可向审计委员会提议,审计委员会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1] - 审计委员会未按时发通知,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可自行召集主持[11]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发出通知前书面通知董事会并备案,决议公告前持股比例不低于10%[12] 提案相关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有权提提案,后者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15]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提交股东会审议[15] 通知时间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16] 董事选举 - 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或有提案权股东提名,选举事项通知应披露候选人详细资料[17] 会议变更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出现该情形需提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18] - 股东会现场会议地点无正当理由不得变更,确需变更提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20] 决议通过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25] - 公司在连续12个月内累计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由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26] 股份表决权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股份,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表决总数[27] - 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7] 关联股东与投票制 - 关联股东回避问题由全体与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决定[29]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股份比例30%及以上或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31] 董事当选条件 - 获选董事所得票数不得低于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31] 会议记录 - 会议记录需保存10年[35] 决议实施与撤销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等提案,公司将在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50]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内容违法违规的股东会决议[36] 规则生效 - 本规则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