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克生物(688276) - 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百克")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企业内部控 制基本规范》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 制度。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审计是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公司委托,对公司特 定基准日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审计。 第五条 内部审计机构协助公司及外部审计工作,对审计涉及的有关事项进 行调查,查阅有关文件及资料;有权要求各部门按内部审计计划报送预算、决算、 报表等有关文件、资料,并对上述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和保管;对审计中发现的 违规行为提出处理建议。 第六条 内部审计机构及人员 (一)公司设立内部审计机构,对公司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 务信息等事项进行监督检查。内部审计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报告工作。内部审计机构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应当接受审计委员会的监督指导。 内部审计机构发现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