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克生物(688276) - 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行为,切实保护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和《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章程》(以 下称"《公司章程》"),制订本规范。 第二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相关人员应当遵守证券市场有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高公司质量。 第三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依照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规范行使权利,严格履行其做出的各项承诺,维护公司和全 体股东利益的共同发展。 第四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滥用权利,不得通过关联交易、利润分 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等方式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对公 司的控制地位谋求非法利益。 第二章 公司治理 第五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应当实行人员、资产、财务分开,机 构、业务独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