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控股(002314)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
人员变动生效时间 - 董事辞任自公司收到通知之日生效[3] - 高级管理人员辞职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时生效[3] 补选与确定时间 - 公司应在董事提出辞任之日起60日内完成补选[6] - 公司应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30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6] 职务解除与股份转让 - 特定情形下公司应30日内解除董事、高管职务[8] - 董事、高管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10] - 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每年转让不超25%[10] - 持股不超1000股可一次性转让[10] 责任追究 - 擅自离职致损应担责[15] - 干扰经营或损利益公司有权追责[15] - 违规致损公司有权索赔,涉罪移送司法[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