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帆医疗(00238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人员变动公告 - 公司应在收到董事和高管辞职报告2个交易日内公告[4] 人员补选与确定 - 董事辞任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4] -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公司应30日内确定新人选[6] 文件移交与义务 - 董事和高管离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文件移交[9] - 辞任生效或任期届满后3年忠实义务仍有效[10] 股份转让限制 - 就任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11] -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11] 异议复核 - 离职人员对追责决定有异议可15日内申请复核[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