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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高速(600033)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福建高速福建高速(SH:600033)2025-08-29 16:34

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履行公司的信息披露义务,加强信息披露 事务管理,提高信息披露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 之规定,结合《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 司章程》)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 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披露的信 息。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可能对公司证券及衍生品种交 易价格产生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信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规 定的媒体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并送达证券监管部门备 案。 第三条 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应当适用于以下人员 和机构: (一)公司董事会秘书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 (四)公司总部各部门以及各分公司、子公司的负责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