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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高速(600033) - 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2025年8月修订)
福建高速福建高速(SH:600033)2025-08-29 16:34

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明确 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福建发展高速公 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 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和重大战略进行研究并提出 建议。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为战略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 专门人员或部门承担战略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 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战略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 及相关部门应当给予配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委员中应当包括一定 比例的独立董事。 1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 体董事的 1/3 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 1 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召集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 选可以连任。期间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