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高速(600033)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福建 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对公司股东、董事和管理层具有约束力,公司 股东、董事和管理层必须遵守。 第三条 公司关联交易行为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关联交易的价格原则上不能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的 标准。公司应当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和公允 性,保持公司的独立性,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调节财务指标,损害 公司利益。交易各方不得隐瞒关联关系或者采取其他手段,规避 1 公司的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交易不得存在导 致或者可能导致公司出现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 非经营性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