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工业(600528) - 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信息披露制度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加强管理、规范行为、维护权益[2] - 信息披露由董事会统一领导,董事长承担首要责任[4] - 应披露交易、业绩等多方面信息,遵循真实准确等原则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3][6] - 子公司等关联方重要事项及未达标准但有重要影响事件需及时披露[7][13] 披露文件与范围 - 信息披露主要文件包括募集说明书等[11] - 涉及国家秘密可依法豁免披露,商业秘密符合条件可暂缓或豁免[16] 披露时间要求 - 年度报告4个月内、中期报告2个月内、季度报告1个月内披露[35] - 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需提前5个交易日书面申请[35] - 业绩预告年度在结束后1个月内、半年度在结束后15日内[43][44] 重大事项披露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等多项指标达一定比例需披露[57]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30万元以上、法人300万元以上且占比0.5%以上需披露[60] - 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净资产10%以上等多种情况需及时披露[69] 信息披露流程与责任 - 信息披露经部门核对、董秘审查、董事长签发[93] - 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全体董事负连带责任[25] - 定期报告需董事会审议、财务信息经审核,董高需签署确认意见[37]